国家质检总局:防止巴西黄热病传入我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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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06: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1月27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防止巴西黄热病传入我国,确保前往巴西人员的健康安全。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巴西暴发黄热病,巴西卫生部共报告了24例病例,其中5例死亡。 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来自巴西的人员,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对无有效证书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可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对其实施6日留验。来自巴西的人员,如有发烧、出血、黄疸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对其采取隔离等必要措施。入境或回国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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