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警方昨签“军令状”“五条禁令”2月1日正式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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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08:59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交警总队、九龙坡公安分局等公安机关纷纷召开动员大会,签下“军令状”。决心认真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从严治警。 治安总队领导与下属各单位领导签订了责任书后当即宣布,该总队所有车辆,下班后一律停放在市公安局院内或地王广场停车场,以确保春节期间不出酒后驾车这一突出问题,并指派政治处和后勤科时时检查、天天通报。 九龙坡公安分局政委何内平在分局动员会上强调,过去,许多规章制度“纸上挂挂,墙上画画”,形同虚设;对民警违纪也是“一团和气”,处理不力。“五条禁令”生效后,必须条条执行。会上,不少民警表示,要把自己的名片印上“五条禁令”的内容,作为“挡酒牌”。 据悉,“五条禁令”将于2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民警如有“违禁”视情节予以处分、辞退和开除,同时还将严肃追究违纪民警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记者 许泉 实习生 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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