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月起启用新版出境游合同共同组团须游客书面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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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10:3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羊华通讯员车洁华)广东去年有140万人次出境旅游,占全国一半。记者昨日从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获 悉,从3月1日开始,广东将采用新版的出境游合同,根据新合同规定,旅行社出境游团队必须派领队和导游,在换汇、行程 表等方面也做出了一些调整,如经营出国游的旅行社要共同组团,需要游客书面同意,而签约旅行社要承担责任。 游客退团违约金降至200元据介绍,新启用的合同包括合同范本和《广东省出境旅游报 团费不再包括办证费用对颇受市民和旅行社关注的旅行社共同组团的问题,廖国强介绍,根据去年颁布的《中国公民 出国游管理办法》,旅行社间可以互为代理的政策,新的责任细则规定: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 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此外,随着5年因私 护照的放开,旅行社的团费也将不包括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合同要写紧急联络方式为充分保护游客的权益,应付紧急状况,在行程表上除了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 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等要素外,还新增加了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这一条。在出 境游换汇方面,以前由旅行社统一办理,现在也可由游客自行按规定办理。今年省旅游部门将推出全省旅游质量公告和行政执 法违规公告,促进广东旅游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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