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将制定《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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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11:25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将立法严查重处“毒菜”的生产和销售者,确保老 百姓吃上“放心菜”。 据悉,武汉市有关部门已起草了《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将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武汉市农业局蔬菜处处长杨普社告诉记者:就目前起草的《条例(草案)》来看,其管理范围将包括蔬菜的生产、销 售、加工、配送企业,餐饮业也被纳入了管理范围。不仅菜场、超市卖“毒菜”将受处罚,市民如在餐馆里吃到了“毒菜”, 餐馆也将可能因此受到处罚。 据悉,《条例(草案)》将于下月送武汉市十一届人大一次常委会审议,届时市人大还将对草案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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