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23条立法后市民的自由会得到充分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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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17: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一月二十八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今日强调,将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后,市民会看到他们现在享有的自由,无论是言论、新闻、游行和集会的自由,都能够继续得到充分保障。 香港行政会议今日讨论了关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报告。董建华今日在中区政府合署新翼会议厅就咨询报告发表谈话时说:“经过详细分析和研究所有收集的资料 董建华指出,有关指引是他亲自看过和反复与同事研究后的结果。在这过程中,他特别叮嘱同事要搞好立法工作,更要照顾市民的关注和疑虑。 他指出:“新闻自由是香港成功的基石,我们是一定要保障的。在咨询新闻界的过程中,他们表示疑虑,我们一定要消除这些疑虑,因为我们根本无意、亦绝对不容许新闻自由受到损害。他举例说:‘为确保新闻自由和资讯流通,我们将‘未经授权取得’受保护资料的定义,限于通过黑客、盗窃、贿赂等指定犯罪手法取得的资料。” 董建华表示:“社会各界对于政府提出的咨询文件反应相当踊跃。我们小心聆听了各界的意见,充分掌握了市民大众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看法。我们知道绝大多数市民大众都同意我们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亦广泛认识到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必要。有部分市民亦反映了对某些立法建议内容的疑虑。总括来说,所有大大小小的问题在三个月的咨询期间都得到了热烈和充分的讨论。” 他强调,政府会依照有关指引,尽快完成草拟法例的工作。在这个草拟期间,政府会继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未来整个立法过程期间,亦会继续小心听取市民的意见。 港府下午将公布23条咨询详情董建华发表谈话 2003年01月28日15:03 中新网1月28日电香港特区政府下午将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建议咨询结果,记者会由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主持。据悉,特首董建华亦将就23条发表谈话。 据香港媒体报道,出席将在下午4时记者会的官员包括叶刘淑仪、法律政策专员区义国及署理保安局常任秘书长汤显明。 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下午1时30分时会见了传媒,并就23条立法发表谈话。 董建华表示,有关“未获授权取得机密”罪名的范围,亦会限制于黑客、盗窃以及贿赂等指定的犯罪罪行。 董建华强调,政府会保障新闻自由,并一定要消除市民在这方面的疑虑。 董建华表示,港府会尽快完成草拟法例的工作,期间会继续听取各方意见。他相信市民会看见新闻、言论、游行及集会等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董建华强调,下一步是进行法律草拟工作,并订出清晰明确的指引。 据悉,港府将根据所收集到的意见,整理成条例草案,于2月26日刊宪;草案发表后一星期会交由立法会审议,估计立法会会成立草案委员会进行审议。当局希望有关的立法程序,可于今年7月立法会休会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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