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储户130万炒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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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02:57 北京晨报 | ||
建行复核员被判十年刑 -迷恋炒股心起邪念 建行某储蓄所复核员杜荣昌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借”储户的130万元存款下“蛋”,结果却血本无归,自己为此 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昨天,昌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杜荣 已届不惑之年的杜荣昌原在一家手表厂工作,后调入银行系统工作。从1994年开始,杜荣昌迷上了炒股。起初, 他还真挣了一些钱,可接下来就是赚少赔多了。到2001年初,杜荣昌在股市里大约赔进40万元。想到辛苦挣来的血汗钱 打了水漂,杜荣昌说什么也不甘心。为了能攒到资金大干一把,他打起了挪用储户存款的歪主意。 -瞒天过海骗取资金 杜荣昌记得,2001年发行国债时,储户霍某一次性地购买了100万元的3年期凭证式国债。于是,他就琢磨着 将霍某的这100万元先用于炒股,等从股市上赚回来后再“堵上”。由于霍某之夫朱某在银行里有存款,2001年6月10 日,杜荣昌趁人不备,从电脑里查出朱某的身份证号码后,以朱某的名义填写了100万元国债的挂失申请书,又编造出霍某 的身份证号码填在挂失申请书上。按照银行结算的有关规定,挂失凭证得一个星期之后才能处理,杜荣昌就在即将到期的前两 天,用朱某的名义编造一个假身份证号申请了一张储蓄卡。一星期后,他将100万元顺利地转存到他以朱某的名义办理的银 行储蓄卡上。2001年6月23日至同年8月30日期间,杜荣昌将钱全部取出并投进股市。 -事情败露投案自首 2002年1月18日,霍某到储蓄所查询100万元国债时,杜荣昌终于案发。杜当天即外逃。2002年1月28 日,他在家人的劝说及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杜荣昌供述,他还于1999年12月29日,向以前的同事申某开出高息存款的“诱人”条件后,将对方的30 万元用于炒股并为其出具了一张盖有储蓄所业务专用章的收条。杜荣昌归案后,除退赔及起获赃款39万余元外,剩余赃款全 部赔进了股市。 法院经审理认为,杜荣昌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杜荣昌 犯罪后投案自首并退赔部分赃款,法院对他予以从轻处罚。 晨报记者颜斐通讯员李汝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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