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制不等于言论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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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03:15 中国青年报 | ||
杨耕身 鉴于目前重庆还没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发布很不规范,对外宣传口径不统一,影响了重庆在外形象。近日召开的重庆市外宣工作会透露,重庆将全面规范新闻发布活动,各系统各部门均要配备专门的新闻发言人。据1月22日《重庆晚报》报道,对于一些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突发事件,重庆也将建立新闻宣传协调机制,统一由政府新闻发言人 我注意到,近来各地都推出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如广州、南京、上海等,上述各地均将新闻发布制度作为政府各类信息向社会公开的窗口。应该说,这样的举措可以保证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但是,重庆此番制订的新闻发布制度,引发的理解却有很大的不同。 一则理解为新闻发布定位于信息公开,一则更强调宣传口径的统一。两种定位的不同在于:一个在于放手,一个在于限制。事实上,当主管部门更多考虑新闻宣传对本地形象的影响时,限制的思路已经不言而喻。但是我却觉得,这种限制本身未必不是对“形象”的影响。 就新闻规律来说,对每一个事件的报道,不同的记者会因选取角度以及受众对象的不同,报道的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而事事都须经过协调、统一,新闻还会有多少鲜活性而言? 另外,许多地方出现的许多事件,总是先经媒体揭露之后才为地方政府所知。山西省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发生了三起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瞒报事件。对此,山西省委副书记张宝顺指出:“一出事故就瞒报,都是人家记者调查披露出来。记者同志的工作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的不足,反映出我们有关部门领导的工作细致程度、负责精神,和记者的敬业精神相比有差距。”(据1月14日中国广播网)我不知道,在有意瞒报的情况下,媒体要到何年何月才能等到政府新闻发言人的统一通报。 我们国家有关于新闻工作的纪律,同时新闻要讲求客观真实,应该说,只要没有违背这种纪律和原则,就不应有其他的“限制”。不过我认为,这种“限制”其实注定是要落空的。2001年发生的南丹矿难,当地有关部门及矿方层层封锁消息,最后还是由媒体披露了出来。去年8月兰州市公安局对当地几家媒体的记者发出“封杀令”,但媒体依然公开表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这些都是极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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