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成民航开放“第五航权”首个试点机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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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13:0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近日,随着新加坡航空公司货运取得在厦门和美国芝加哥往返运输货物资格,厦门机场成为中国民航总局对外国航空公司开放“第五航权”的首例试点机场。据权威人士介绍,厦门航空运输将直接由此“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据介绍,对中国而言,所谓“第五航权”即经中国政府批准,外国航空公司飞机经停中国境内某点上下旅客或货物,再转往第三国。据权威人士分析,此次开放“第五航权”, 业内人士据此分析,随着“第五航权”的开放,今后越来越多的国外航空公司将进驻厦门机场开辟国际航线,国内各地甚至其他国家的物流、客流也势必越来越多地来到厦门,在此中转,前往国内外各地。就像新加坡一样,厦门机场的航线结构将趋于完善,从而有望成为区域性航空枢纽,为厦门成为区域性转运中心创造重要条件。 名词点击 八大航权 所谓航权,简单地说,就是指跨国航空运输的权利。航权谈判是在两国政府之间进行的,而不能在两家航空公司之间进行。目前,航权主要有8种,分别如下: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 例如:北京—纽约,中途飞越日本领空,那就要和日本签订领空飞越权。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很多燃料和飞行时间。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 例如:上海—芝加哥,由飞机机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安克雷奇加油,但不允许在安克雷奇上下旅客和货物。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权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中国民航承运的旅客在东京进港。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旅客搭乘中国民航的航班出境,否则中国民航只能空载返回。 第五航权:至第三国运输权/授权国至以运点的运输权 例如:北京—维也纳—苏黎世,中国政府和瑞士政府谈判航权问题时,就是谈到“至第三国运输权以及第三、第四航权”问题;在和奥地利政府谈判时,谈的则是授权国至以运点运输的航权。如果希望在维也纳允许上下旅客和货物,还要谈第三、第四航权。也就是说,第五航权是要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谈判的。 第六航权:桥梁权 例如:伦敦—北京—汉城,国航将源自英国的旅客运经北京后再运到韩国。 第七航权:完全第三国运输权 例如:伦敦—巴黎,由汉莎航空公司承运。 第八航权:国内运输权 例如:北京—成都,由日本航空公司承运。 (麦子/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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