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机关以首办责任制降服“老大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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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15:50 人民网 | ||
人民网郑州1月29日电记者王明浩报道:一旦案件未能在第一环节妥善处理,就可能将控申工作置于被动局面。这,一直是令检察机关头疼的“老大难”问题。然而,河南检察机关推行的首办责任制,终于使这个“老大难”不难了! 记者日前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00年省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申诉案件达109件,为从根本上扭转信访量呈“倒三角”的状况和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实现控申工作良性循环, 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启的“阳光工程”普照控申部门办案程序,对进入首办环节的案(事)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对申诉、赔偿案件件件进入公开审查程序;对有疑难和争议较大的案件,在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进行公开听证。 通过一系列措施,把检察机关办案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实行“一案双责”制度,即要求案(事)件承办人不仅要对纳入首办环节的案(事)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负责,并且也要承担起说服当事人息诉的责任。该制度的实施,使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案件息诉率大为提高。 据悉,去年全省受理申诉案件仅30件,比2000年下降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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