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依法惩处两名严重违纪违法的副厅级领导干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18: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9日电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今天向社会公布去年底查处的两起副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白山 市原副市长岳俊峰和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助理巡视员周同华被依法惩处。 今天新闻发布会提供的通报说,岳俊峰自1996年末起,先后利用任白山市火车站建设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热力 总公司经理、白山市政府秘书长及副市长等职务之便,通过将 周同华自1997年年初开始,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礼金计人民币37.8万元;贪污国家财物价值人民币 53.58万元。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触犯了国家法律。2002年12月30日,松原市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 ,一审判处周同华有期徒刑20年。省纪委决定报请省委批准,给予周同华开除党籍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