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缔结社会保险互免协议 出国打工一方参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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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0日02:19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中国公民现在赴德国打工,再也不用像以往那样,既要参加中国的社保,又要参加德国的社保。你可以选择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或者是中国社保中的部分项目,也可以选择参加德国的社会保险,或德国社保中的部分项目。而来我国打工的德国公民也只需选择参加本国或中国其中一国的社会保险。 日前,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透露,除德国外,我国正积极与韩国等洽谈缔 签订互免协议后,中国以及签约国企业的投资成本将会下降,企业与员工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 中德的《协定》明确,互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范围为法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适用免除缴纳“两费”的人员为派遣人员、子公司人员、无雇主人员、船员和外交雇员。外交雇员经雇佣双方申请,免除期限不限,其他人员首次可申请免除缴费期限最长为60个日历月,总共可延长至96个日历月;符合免除缴纳“两费”的人员由经办机构(中方为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德方为负责征收养老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联邦职员保险局)签发《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由申请人向征缴机构出示。 据悉,签订互免协议后,中国公民赴签约国工作发生意外,需要社会保险支付相应费用,将由该公民参加社会保险项目的国家承担。 (记者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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