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山产权保卫战”最新战况:老支书二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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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1日03:0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朱丽亚 3年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匡山村原村支书、时任山东匡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孟昭来,将该公司在山东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有的90.2%的股份转让给了自己。新一届村委会为此打响了一场产权保卫战(本版2002年10月10日曾予以报道)。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一转让行为无效。孟昭来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该院认为,山东匡山集团系由包括山东匡山集团总公司在内的9家企业改制设立的。后者均为匡山村委会出资设立的集体企业。企业的权益,包括其作为股东在山东匡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权益,最终归村委会(代表全体村民)享有。同时,企业除从事正常经营管理以外,对企业进行合并、分立及出让企业权益等事宜,均应由企业权益享有人作出最终决议后方能实施。 而山东匡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让集体股权,未经村民会议决议,未依法履行评估程序。孟昭来用山东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返还山东匡山集团投入山东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未以自有资金购买,实质上无偿占有了山东匡山集团在山东匡山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投资权益和应得收益,损害了匡山村全体村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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