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体恤民情社保知错即改 歙县67名退休工人撤回诉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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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1日03:5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黄山市歙县67名退休老工人拿到工资卡时欣慰地发现,工资卡上已恢复了书报、洗理费用。这些老人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举着一面书有“行政审判依法维权,刚正廉洁体恤民情”的锦旗来到歙县法院,以此表达他们对法院的感谢。 张顺娣等67名老人原是歙县建材厂的退休工人。该厂于1997年1月破产。企业破产时,67名老工人在补足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金后办理了退休手续。1998年4月9日,县社保局每月 1999年10月9日,县劳动局审批同意给予建材厂退休工人发放书报、洗理费,但是县社保局以县建材厂拖欠保险费为由拒绝发放。2002年8月9日,67名退休工人把县社保局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发放1998年4月到11月扣发原告的基本养老金58901.22元;被告发放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扣发的书报、洗理费75628元;从2002年8月起依据原告退休标准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2002年9月25日,歙县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认定,被告负有依法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基本养老金的法定职责。日前,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67名老人自2003年1月起就能按时领取书报、洗理费了;县社保局补发2002年7月至12月未发放的书报、洗理费;1997年7月至2002年6月被告未发放给原告的书报、洗理费在歙县建材厂破产时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变卖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计发。达成协议后,原告欣然撤回起诉。 据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想方设法落实协议的其他条款。 (洪声润 记者 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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