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裸体搜身的从化永钊钻石厂女工循法律讨回尊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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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2日17: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2月2日电(记者肖文峰)备受社会关注的广州从化永钊钻石厂打工妹遭厂方裸体搜身一案,近日在广州 市从化法院一审宣判。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永钊钻石厂侵犯了6名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判令厂方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 偿精神抚慰金每人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8月6日,从化市棋杆镇永钊钻石厂为寻找丢失的钻石,不仅长时间禁止工人出入车间 、上洗手间和吃喝,还强迫工人签下“同意搜身书”,强行对103 从化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钻石厂工作人员对6名女工身体进行搜查,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侵犯了6名女工的人格尊 严权,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即使6名女工曾签名同意对其身体进行搜查,这并不能改变被告进行非法搜身造成她们严 重精神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女工诉请厂方进行赔礼道歉合法有理,法院给予支持。法院一审判决限令被告从化市永钊钻石厂 在判决生效10日内,在其厂内显著位置张贴致歉声明(具体内容经法院审核),书面向原告胡爱娥、方小荣、王喜红、王俊 、吴红艳、李胜荣赔礼道歉;限被告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6原告精神抚慰金各4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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