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速构建反洗钱法律体系 将有新法规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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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4日16: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张建平)为更加有效地抵御国际犯罪分子跨境洗钱活动的冲击,我国正在加速构建反洗钱法律体系。 1月13日至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三天内连续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和管理办法都将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这三个规定和管理办法促进了我国外汇领域反洗钱法律规定的完善,促进了金融领域反洗钱法律框架的建立,初步构建了我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洗钱犯罪活动日趋猖獗。尤其是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已成为现代洗钱活动、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洗钱活动的突出特征。我国也不可避免地面临国际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跨境洗钱活动的冲击。这些跨境洗钱活动将会给我国经济金融秩序和安全造成不容忽视的危害。 外管局的这位负责人说,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外汇领域的反洗钱工作。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外汇管理规章制度,从外汇管理角度明确了金融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合法性审查、外汇资金流动合法性审查以及大额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等法律义务,对防范和打击外汇领域洗钱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散见于外汇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反洗钱规定,只是反洗钱法律制度的一部分,没有形成有效的反洗钱机制,难以有效地打击洗钱活动,有必要制定专门适用于外汇领域的反洗钱规定。已经公布并将开始实施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正是这方面的具体体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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