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法规下月将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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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5日02:53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张建平)为更加有效地抵御国际犯罪分子跨境洗钱活动的冲击,我国正在加速构建反 洗钱法律体系。 1月13日至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三天内连续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 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和管理办法都将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 施。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 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洗钱犯罪活动日趋猖獗。尤其是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已成为现代洗钱活动、特 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洗钱活动的突出特征。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散见于外汇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反洗钱规定,只是反洗钱法律制度的一部分,没有形 成有效的反洗钱机制,难以有效地打击洗钱活动,有必要制定专门适用于外汇领域的反洗钱规定。已经公布并将开始实施的《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正是这方面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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