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广电媒体黄金时段须播公益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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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5日20: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5日电 据央视国际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媒介在每天的黄金时段,必须播出 公益广告。 通知要求,广播、电视媒介的每套节目,在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段,播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每天应不少于同一 时段商业广告时间的3%;同时每套节目全年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也应不少于全年发布商业广告时间的3%;在电视公益广 告画面上,标注企业名称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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