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打破科研机构“身份壁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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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8日10:2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潘海平、新华社实习生朱立毅报道: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将允许境内外组织、个人申请设立省级 民营科研机构,经浙江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民营科研机构可以在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人员职称评审等方面获得与省属科研机构 同等的待遇。记者日前从浙江省科技厅了解到,这个省鼓励企业、高校以多种形式创办省级民营科研机构;鼓励政府部门所属 科研机构通过股份制改造、转制为省级民营科研机构;鼓励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领办、创办省级民营科研机构;鼓励境内 外组织(包括民间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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