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不了解限带饮料规定 200件酒被扣青岛机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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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8日11:1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第一现场 早报讯 国家民航总局本月5日下发通知,规定旅客今后不能随意携带液态物品登机。记者昨天从青岛流亭机场了解到,这一新规定已经开始执行,旅客如想携带饮料,登机前先得亲口品尝。 “这里可以办酒展” 昨天下午5时许,在流亭机场安检处行李检查处,旅客放在旅行包中的一箱箱饮料被安检人员“搜”了出来,并登记备案。安检人员介绍,不少旅客还不知道这项新规定,许多送行的人只好把带来的饮品再带回去,没有人送行的旅客,因为不愿接受开瓶检查,索性就暂存在机场。 记者在流亭机场安检处值班室看到,这里已经堆满了各种包装的饮料和奶制品,到昨天下午,因不能登机而被寄存在机场安检处的酒就有200多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旅客暂存的酒有几十个品种,我们都可以举办酒展了。” 登机前先得喝一口 流亭机场安检处值班科长张正康告诉记者,按照新规定,碳酸饮料、矿泉水等所有液态物品现在都必须接受开瓶检查。机场对旅客自身携带的饮品,在经过摇、嗅后,还要求旅客必须亲口品尝。对暂扣的酒类,机场给旅客开凭条,为其免费保存一个月,旅客可以托朋友、亲人拿着凭条或传真件及个人身份证,来机场领取寄存物。(谢文颂) 附:民航总局相关规定 一、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ml)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他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二、旅客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瓶装、罐装)。如确需携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瓶(1公斤),且必须托运,包装须符合民航运输规定。 三、因特殊原因需要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如患病旅客携带的液态药品、带有婴儿的旅客携带的婴儿饮用品等,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予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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