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车船使用税暂停征收 已征税款不予退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8日13:4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今天从地税部门获悉,自今年2月1日起,全省暂停征收自行车车船使用税。对2003年2月1日以前已征收税款不予办理退税,对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将限期做好税款结报和票证清理工作。(李洪进、徐晓风)
万千新闻任你点,新闻冲浪,无限资讯尽在掌握;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