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部5条禁令 河北五名干警违禁喝酒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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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8日15: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8日电因违反公安部5条禁令,近日,河北省5名违禁喝酒的公安干警被撤职查办,成为河北省首批因违 反禁令而丢饭碗的公安干警。 据新华网报道,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史贵中介绍,1月22日,在公安部公布了5条禁令后,河北省公安厅组 成几个暗访组,分赴河北所辖的11个市进行明察暗访,11个市公安部门也派出督查组进行配合。1月27日13时许,由 河北省公安厅督查处处长尹殿军带队 在河北省公安厅的安排下,1月29日,衡水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紧急会议,研究对这些违纪人员的处理问题,决定责 成安平、枣强、武邑县公安局党委分别给予姚英杰、赵文智、王金才、魏金斗、贺向东撤职处分;对协勤人员杨东、张志忠给 予开除处理;责令安平、枣强、武邑县公安局向衡水市公安局做出书面检查。近日,安平、枣强、武邑县公安局对这5名违禁 干警和2名协勤人员分别做出撤职和开除处分,并通报当地党委,接受群众监督。 史贵中说,这是在公安部公布5条禁令后,河北省受到查处的第一批公安干警。衡水市公安局督查处处长刘站仓介绍 ,这5名干警存在侥幸心理,不知道碰了硬钉子。对他们的处理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也给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敲响 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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