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民工办保险 让外劳力就业吃上定心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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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17:42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2月10日电(记者姜微) 对于江苏海安民工刘永福来说,这个春节过得最舒心了——因为就在去年底,他所在的建筑装潢公司给聘用的十来个民工办理了外劳力综合保险,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已在上海打了十年工的刘永福说:“这次回来,心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踏实!” 刘永福所指的综合社会保险,是上海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外来民工合 根据这一专门面向外劳力的保险新办法,凡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或无单位的外来人员,都要缴纳一定的综合保险费。参保期间,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而外地施工企业的外来人员可享受工伤、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外劳力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公司约定的机构领取老年补贴。 据悉,新保险试行3个月,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已向参保的用人单位及人员发放了保险凭证、告客户书、索赔指南及热线电话。在此期间,相关保险公司已接到86个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报告,涉及人数102人,其中死亡3人。两起死亡事故现已得到理赔。此外,保险公司还受理了8人住院保险理赔案。 这项保险制度在企业和外来劳动者中获得了较好反响。据已经拿到赔付款的两家用人单位反映,综合保险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外劳力的待遇。原先处理一起工伤事故需支付人均20万元,而现在仅支付了5万元,且理赔速度快,企业和外劳力的家属都表示满意。 此间专家认为,上海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出发建立的外劳力综合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了外地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上海开放、公平、公正的城市形象,促进了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的平等竞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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