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机构今年实行资质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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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15:33 天津日报 | ||
记者赵津 本报讯 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保证职业病鉴定结果的真实可靠,从今年起本市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审定,届时只有取得认证资格的机构才有权进行职业病鉴定并出具职业病报告。 据了解,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证将分为甲乙两种资质,按有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参加评定的医疗机构在人员、机构设置、设备仪器方面都将有严格限定。目前,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库已经成立,由专家库对申请机构进行筛选评定,决定其资质及相应等级,并负责取得认证后的监督和年度评审。市卫生局委托的资质审定机构近期将向社会公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当前,职业病防治医院是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主要机构。实行认证制度后,职工可就近在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和治疗。本市现已有多家医疗机构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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