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抢劫“的姐”主犯今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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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16:4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高志海方炯)4恶徒为抢劫财物,竟把目标定在了柔弱的女出租车司机身上。两年多的时间 里,他们以租车为名先后抢劫18起,还强奸、强制猥亵多名被抢司机。记者今天获悉,这伙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终于受到法 律的严惩,主犯张建红、陈平被判处极刑。 本市顺义农民张建红、陈平、刘晶亮以及河北农民李务英于2000年至2002年6月间,先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张建红、陈平死刑;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晶 亮4年有期徒刑;以抢劫罪判处李务英2年有期徒刑。 新闻内存:出租司机已成高风险人群 -去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宋春旺被警方抓获,他交代了7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的案件。警方根据这些线索, 在郊区挖出了6具尸体。-去年9月17日,在1个月内连续11次殴打、抢劫和强奸女司机的王书森;劫杀出租车司机抢得 100余元的吸毒人员刘斌,被法院执行死刑。-去年11月12日,本市无业人员王金龙、魏鹏开始疯狂抢劫出租车司机, 10天内作案10余起。11月23日晚,几人在丰台落网。-河北农民孙占军、王宝合因没要到账,竟萌发了抢劫出租车司 机的念头。两人将一司机打死在车上,抛尸逃走。去年11月,两人卖脏车时,被警方抓获。-去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 二中级法院对4名多次劫杀个体出租车司机并埋尸灭迹的恶徒一审判决,其中2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 新闻外延:防范风险应成司机必修课 频频发生的出租车抢劫案为人们敲响了警钟,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据了解,本市针对出租车的抢劫案一般都发 生在四环路外的城乡结合部,案件高发时间为18时至凌晨2时。据一名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交代,晚上抢车容易得 手,比如夜晚视线不好,容易伪装;晚上街上行人少,作案后容易逃跑;司机工作一天体力下降,反抗能力有所下降等。 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出租车司机每天单独作业,对服务对象又无权选择,所以工 作有一定风险性。出于安全考虑,他们要求女司机早收车;司机一侧的车门锁紧,玻璃摇严;司机晚上拉活儿的时候尤其要提 高警惕,汽车防盗报警器的两个遥控板一个挂在车钥匙上,一个随身携带,这样意外发生时能及时触动报警器。警方则提醒出 租司机晚上出城拉活儿一定要向公交分局通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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