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又赢一场“洋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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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17:1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卢舒倩陈启瑞)昨日,记者在由市外经贸局和市WTO事务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继出口加拿大挡风玻璃反倾销案后,深圳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又打赢了一场“洋官司”!2003年1月21日,一份马来西亚政府在吉隆坡公布的终裁令送到深圳,裁决承认南方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市场经济运作方式。 该终裁令南方公司出口到马来西亚的自行车征收11.8%的反倾销税。同时,对所有中 据介绍,2002年4月23日,马来西亚政府贸易与工业部根据该国相关企业的申请,正式展开对华自行车的反倾销调查,所涉国内自行车出口企业数千家。然而,全国仅有深圳宝安南方自行车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参与了应诉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调查问卷。同年9月20日,马来西亚政府贸易与工业部发表文告,决定由即日起,对来自中国内地以及经过香港地区向马来西亚出口的自行车采取征收高达186.09%的反倾销税的120天临时性措施。同时决定,对南方自行车公司仅征收17.49%的反倾销税。南方自行车成为此案初裁决定中惟一获得较低税率的企业。 但该公司并不满足初裁结果。随后,该公司根据其实际运作情况和WTO相关规则,继续向马来西亚政府抗辩,希望进一步降低税率。10月28日至30日,马来西亚政府派出由商务部、贸易与工业部官员组成的核查小组,来华对南方自行车公司进行实地核查,核查过程顺利。 2002年11月29日,马来西亚政府商务部就此案发布第二次公告,决定将南方自行车公司的反倾销税率由原来的17.49%降低至11.83%(其它中国企业仍为186.09%)。2003年1月21日,马来西亚政府发布对华自行车反倾销案终裁令,维持该国商务部上述决定。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深圳WTO事务中心主任张金生认为,本案表明深圳仍然是大陆市场经济体系最为完善的地区,也是投资环境最理想的地区之一。 当事企业———南方自行车公司表示,一旦企业遇到反倾销调查,不论大小,只有积极应诉才会有赢的机会,“这种洋官司必须得打!不打就等于自动放弃。”该公司潘总认为,小企业更要学会打“洋官司”,如果不满初裁结果就要主动抗辩,同时,保持和建立一整套完整的财务、税务、报关等企业档案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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