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袍亮相深圳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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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08:2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2月11日下午,深圳市中院在审理“4.7亿珠宝走私案”时有个新“插曲”让大家眼前一亮,在辩护席上坐着一位身穿黑色律师袍的律师。据悉,这是《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深圳市第一个着律师袍出庭的律师。 律师袍只能上庭时穿 此次出庭的是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深圳接待室的杨一平律师,他穿的律师袍与法官的黑色长款法袍有着明显区别,属于黑色宽松式短袍,前摆呈开放式,胸前佩带律师徽章。律师徽章内圈图案为由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五颗五角星、三组正反相背代表律师的“L”图案组成的律师协会标志,外圈标有“中国律师”黑体、中英文字样,为纯铜镀镍材质,直径分为40毫米。据杨律师介绍,40毫米徽章为执业律师出庭佩带专用标志,另外还有一种18毫米的徽章,为律师平时佩带的标志。据《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要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戴其他衣物或饰品。 全国指定两家厂商生产律师袍 据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深圳市许多律师在去年11月份就已向深圳市律师协会上缴了每套400元的服装费。为保证质量,全国律协此次只指定了两家厂商生产制作律师袍。目前深圳本地的律师袍还未到位,记者从市律师协会了解到,待律师袍来深后,本市律师协会将举行一个隆重的发放仪式。 据悉,辽宁、北京、上海等地属于首批供应的地区,北京的律师已于元旦后穿袍出庭,因杨律师属于北京地区的律师,因而成为深圳第一个着律师袍出庭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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