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派出所所长上班时间违令饮酒被撤职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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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1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2月12日电(记者何云江) 贵州省平塘县一派出所所长和镇宁县公安局一交警协勤人员,上班时间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喝酒,近日分别被给予撤职处分和辞退处理。 9日14时许,平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志林带检查组到各基层科、所、队检查公安部“五条禁令”执行情况时,发现卡罗乡派出所所长金玉良在所内食堂就餐时饮酒。对此,他们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对金玉良作出了禁闭7天,撤销派出所所长职务的处理决定, 3日23时,镇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丁旗中队协勤人员王开国值班时不顾禁令,在请假获准上街后到一家烧烤店吃夜餐时,与两位朋友共饮一瓶啤酒。前来检查工作的县公安局领导在路上遇上吃完夜餐脸色微红的王开国,询问发现其违令饮酒。经研究决定,对王开国作出辞退处理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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