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爆炸案罪犯被判死刑 为害情敌引爆炸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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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16:33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2月12日电(山石) 陕西靖边县1月15日发生的一起爆炸案10日开庭审理,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本案被告人任清河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1月15日,榆林市第二毛纺织厂下岗职工任清河为保持与其情妇常某的不正当关系,用两根电线、4节1号电 池引爆他预先设置在靖边饭店215房间的炸药,想炸死常某丈夫,结果造成包括常某丈夫王建东在内的6人死亡,11人受 伤,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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