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副处长坐牢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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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02:56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佟洁)日前,原中国银行一副处长叶新民在为他人办理贷款过程中收受贿赂40万元,被 西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 叶新民原系中国银行综合计划部计划处副处长。在1994年至1995年间,叶新民利用经办中国银行外汇基建贷 款计划的职务之便,先后通过中国银行江苏分行给江苏苏州鹏程集团公司下属的两家公司下达了美元贷款计划。随后,鹏程集 团送给他第一笔“感谢费”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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