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生改守则:遇坏事斗争改为主动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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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03: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蓝燕) 在全国沿用了21年的中小学生守则和实行了10年左右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将在北京市废止。北京市将于新学年开始在全市各中小学试行新的《守则》和《规范》。 新的中小学生守则仍是各10条,但在内容上有所调整。最明显的改变是适应时代变化,对中小学生们提出了许多现代要求。“做事认真负责,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与父母 据北京市教委德育处负责人介绍,修改讨论时曾有人认为,人的性格不太适宜用学生守则来规范。但是,多数人认为,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人,应该让孩子们从小就知道,开朗、善于与人交往和合作是现代人应有的素质。 新守则和行为规范还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尤其是《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最后一条,将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第20条最后一句“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改为“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北京市教委德育处负责人介绍,这一修改主要基于国家和北京市出台的几部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假如现在一所小学校发生了火灾,老师们首先要做的是组织学生安全撤退,而不再是许多年以前提倡的奋不顾身地前去救火。救火和与坏人斗争是大人们的事情。 据介绍,新的守则和行为规范已经下发到各区,17日开学即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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