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慕马案主犯有个成都人 其公寓将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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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08:3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胡泽文)震惊全国的“慕马案”贪官们的赃物,将于25日在成都、大连和沈阳三地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昨(12)日,记者从四川商品拍卖中心获悉,现已伏法的一名主犯在成都的一套公寓也将于当日下午在成都公开拍卖。据四川商品拍卖中心负责人介绍,近日他们收到辽宁省有关部门的委托,对“慕马案”现已伏法的一名重犯在成都购置的一套公寓进行公开拍卖。 本月25日,大连和沈阳也将同时对“慕马案”涉案人员的一些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成都的这套房子,大约是五年前才购买的,当初的房价是每平方米2000元,现在初步估计总价不会超过10万元人民币,到时拍卖的底价也不会太高,只有估价的一半。该负责人还透露,这套房子的主人是成都人,伏法前曾在沈阳为官,是“慕马案”的一名主犯,房子的主人想在退休后回成都作养老之用的。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央花园三期,将要拍卖的这套公寓位于中央花园三期金装版二区83-2-4B,是三室一厅,面积约90平方米,在这套公寓的门上贴着物管所发的一张通知,户主一栏中填写的是“郭大嗣”。走进这套房子中记者看到,虽然房间内的地板和衣橱上已积满了灰尘,但也难掩主人当初豪华的装修,在厨房的灶台上还摆放有一个电饭锅。随同前往的拍卖中心工作人员说,这套房子至今还未有人入住过,但在查封之前,房内的空调、沙发、抽油烟机等家居用品是一应俱全。 新闻背景:沈阳“慕马案”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沈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向东,沈阳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2001年12月19日被执行死刑。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16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辽宁、江苏两省7个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2001年10月10日分别作出一审判决:郭久嗣、马向东分别被判处死刑;慕绥新、宁先杰、周伟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迟若岩、贾永祥、梁福全、刘实、李经芳、赵士春、马声、焦玫瑰、田英杰、泰明、刘宝印等11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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