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部队落实“五条禁令”无盲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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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11:17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余凯、特约记者腾华报道:昨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发放《告全省消防部队干部家属书》,邀请广大军嫂担当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监督员,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27-87326036、87326037。 据了解,公安部2月1日规定,公安民警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 省消防总队长李金文称,严格就是爱护,消防官兵既是人民子弟兵,又是一支具有执法权的公安现役部队,应带头落实好“五条禁令”。 总队在部队局域网上公示“五条禁令”,制卡片发放到每个干部战士手中。同时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和营职以上干部驾车,异地任职的领导干部节假日不允许带车回家;严格车辆使用派遣手续,坚决纠正酒后驾车、违章驾驶、开英雄车;工作时间一律不得饮酒,担负执勤、值班、备勤任务人员,士兵一律不得饮酒。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昨日,从总队长李金文、政委毛汉斌到基层官兵,全部队共签订《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责任状》4700余份。自“禁令”颁布以来,全省消防部队尚无一起违反禁令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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