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治安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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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13:5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宇)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公安局“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上获悉,元宵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届时市公安局及各区县分局将全警动员,在元宵节当晚深入街头巷尾巡查,只要发现非法销售和违规燃放爆竹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治安拘留。 据介绍,虽然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情况较去年有所好转,全市无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但其间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巴南区的李家沱、南岸区的 市公安局副局长林育均在会上指出,元宵节期间,除上述“点名”地区是排查的重点外,各地公安机关要利用中小学开学之际,对学生进行禁放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儿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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