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性建立生育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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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03:03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李薇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指出,为了更好地保障妇 女儿童的权益,要争取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 彭珮云是在12日举行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她指出,现行妇女法的许多 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保障妇女权益的需要。许多同志建议,要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且在这部法中增加有关制止性 骚扰、家庭暴力,保障男 彭珮云说,当前许多女干部最关心的是修改男女公务员退休年龄不同的规定。她们强烈呼吁男女公务员退休年龄应该 相同。希望国家在制定公务员法时,明确规定男女同龄退休。公务员退休年龄不能以性别来划线,而应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状况 、工作能力来确定。 彭珮云还指出,目前用人单位不愿吸收女性,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愿负担女职工生育费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 度,可以解决单位之间负担畸重畸轻的矛盾,也体现了对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的肯定,对保障妇女就业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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