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药店仍未按期调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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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09:54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宋维家记者刘晓华)昨天,记者从大连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已从1月20日开始执行国家计委公布的199种西药新价格,但目前市内仍有个别药店没有按期调价。 今年年初,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公布199种西药价格的通知》,这次公布的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其中92种药品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107种药品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制定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据了解,省物价局决定,这107种药品除了复方铝酸铋颗粒冲剂等5种药 但是在近日的检查中,物价检查人员发现,仍有部分药房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调价,有的甚至没有调价。检查人员已责令这些药店立即按国家规定调整价格。另外,一些消费者向物价部门咨询国家定价药品缘何各药房售价不一样的问题,市物价局的有关人员作出解释:目前国家定价的药品由国家下达最高零售价,经营者不允许超过这一价格销售,有的药房在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内让利、打折、优惠,因此出现了一样的药售价不一样的问题,这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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