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伪造手续 金融巨骗诈财上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16: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高志海白波)身为投资顾问公司法人的朱江与银行分理处主任相互勾结,把别人的1亿多元存款骗到 了自己名下,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 处朱江无期徒刑。 1998年3月,朱江与银行分理处主任戴某合谋,采取存折挂失及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伪造转账支票 的方法,先后分别把马某存入该分理处的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江与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 骗罪,诈骗数额均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其能够主动回国投案并协助追回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 以从轻、减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