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民警违纪被查处 六名相关领导受到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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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6日01:21 生活新报 | ||
本报讯(施晓焰 记者 于洋)2月14日,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通报,严肃查处两名涉赌涉酒涉车违纪民警,对参与赌博的高某给予辞退处理,对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杨某给予开除公职处理,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6名相关领导也受到了处理。 2月1日晚,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水上分局治安大队高某应社会上的朋友之邀,在景洪市某大厦一房间内参与麻将赌博时,被景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 2月8日18时许,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昆曲大队二中队杨某为其女朋友工作调整,在昆明市金实小区某酒楼邀请客人吃饭时,饮了50至60毫升的高度酒,饭后杨驾驶警用桑塔纳轿车行驶至昆明市西二环路洪家营村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轻微伤及摩托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杨某为逃避责任驾车逃逸,后被群众举报查获。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规定,2月12日,省交警总队党委决定,给予杨某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昆曲大队代理副大队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交警总队直属支队昆曲大队代理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直属支队党委向总队党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省公安厅决定分别给予交警总队一名分管副总队长、直属支队长、一名分管副支队长和副政委各“黄牌警告”一次,并责成4人向总队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在单位民警大会上作检讨;责成交警总队党委向省公安厅党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两起违纪案件发生后,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针对队伍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制定了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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