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儿园将按等级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6日04: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曹丰)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城区幼儿园收费新标准,幼儿园收费按等级进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收费前,必须将本园《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园内明显位置公示上墙。 市级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按调整后的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执行;面向本系统招生的,其收费标准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 局在调整后标准范围内自行制定,并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备案。经评定为省合格示范性幼儿园的,其保育费另按每人每月1 0元加收。幼儿园办园水平达不到三级条件的,其收 幼儿园的幼儿伙食费(包括糕点、水果、防暑饮料等)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标价,收支平衡”的原则和幼儿在园就 餐情况,由幼儿园制定收费标准。幼儿伙食费的收支情况,应按月或期公布,自觉接受家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幼儿在园休息 的卧具(不包括床),由幼儿园统一购置的,其卧具费按每人每月12元收取。幼儿自备卧具,由幼儿园组织在园清洗的,其 浆洗费按每人每月5元收取。 寒暑假期间,家长自愿将其幼儿继续留园的,其保育费、管理费,分别按每人每月20元加收。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 幼儿,并单独开班,其保育费、管理费分别按所定等级收费标准加收30%。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针对每个幼儿发生的具体 收费情况,幼儿园应与入园幼儿家长签订入园收费协议书,以保证双方合法权益和接受社会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