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孔摄像头对准女厕所”追踪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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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7日13:5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本报14日A9版刊发《针孔摄像头对准女厕所》一文后,引起省总工会、省妇联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省总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彭群芳在接受本报记者 专访时说:“台资企业厦门东龙陶磁有限公司在女职工厕所内安装摄像探头,这是严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省总工会强调,对涉案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惩处。 据介绍,这一事件发生后,1月24日下午集美区总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会同劳动部门 为了促进事件尽快得到妥善处理,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再次重申:一、这是一起严重侵犯女职工人身权和隐私权的案件,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侦查结案,对涉案人员依法予以严肃惩处;二、该公司应责成梁某当面和通过有关媒体向受害女职工赔礼道歉;三、坚决支持受害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进一步关注事态的发展,为受害女职工伸张正义。同时要求厦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协助有关部门尽快查处。 另外,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郭延接受记者采访说,女工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解决此事的做法,非常勇敢也非常正确。郭延说,通过此事,希望所有的企业经营人员都能严格按照我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而女工也应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勇敢地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王萍/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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