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流浪儿之七:专家呼吁建立有效国家监护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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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7日14:04 燕赵都市报 | ||
军军的故事暂时有了让人放心的结局,可是对于流浪儿童命运的忧虑远不能止息。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佟丽华多年来始终关注非正常状况下儿童的成长情况,也曾组织过关于流浪儿童生存状况的简单调查。 佟丽华仔细阅读了几天来本报报道的流浪儿生存实况,军军的世界让他深感忧虑。他说 对于绝大多数儿童来说,他们生长在健康、幸福的环境里,社会需要特别关照的是那些生存在不幸家庭的孩子。父母不能或者不愿尽抚养义务了,而法定抚养人也无力负担,这样的孩子的归宿多半是流入社会。他们尚没有生存能力,如何生存呢?偷窃、抢劫,似乎是必然的轨迹。“一个孩子为了生存而犯罪,我们有什么权利指责他们呢?”可是这些孩子养成了对社会仇恨的心理,成年后对社会的危害会有多大,谁也无法预料。 我们的现状往往是,哪个孩子出了问题,我们才知道他生活的情况。而出了问题后又常无法补救了。能不能建立一种预警制度,街道居委会、村委会最熟悉各个家庭的情况,建立一套儿童保护档案,对家庭状况进行有效监测。比如军军,虽然有父亲,可是由于父亲的暴力,他没有办法在家中生活。对这样的家长,提前进行必要的教育,会减少很多孩子的离家出走。对由于各种原因失去基本生活依靠的儿童,就需要国家保障了。 这就是国家监护制度。要通过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在未成年人不能获得有效监护的情况下,谁负有法定义务去为他们提供监护的问题。由国家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机构,保证孩子们能顺利健康地成长。 本报记者 芦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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