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院 积极支持新闻采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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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7日14:1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12日在与新闻媒体座谈时表示,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新闻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新闻部门的采访,法院要积极配合,尽量提供方便;对起诉到法院的侵害新闻部门和记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审理,坚决依法给予保护。 据悉,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89324件,诉讼标的总额达92.35亿元;执 又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管理的规定(试行)》将于3月1日起执行。规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支持新闻记者的采访工作;审判人员对于正在审理的各类案件原则上不接受记者采访;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应及时逐级向宣传机构通报情况;对于记者要求参加旁听的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外,原则上应准许记者旁听。(聂敏宁本报记者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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