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五年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腐败案摘录(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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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2: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大洋网讯 《检察日报·廉政周刊》2月18日刊出了《党的十五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索》,总结了1997年至2002年的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A、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全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三讲”教育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检查纠正了在 党中央制定了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 认真清理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的问题。 县以上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对违反规定安装和购置的通信工具进行了处理。清退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占用、借用的小汽车以及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的电脑。 清理了领导干部超标准住房、违反规定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问题。 B、纠正不正之风 全国取消公路、水路收费站点4500多个,治理国道、省道“三乱”工作的成果得到巩固。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取得成效。 在农村取消了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 清理各种代币购物券(卡)180多亿元。 全国绝大多数县级以上城市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逐步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近两年采购药品金额达335亿元,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有所下降。 全国取缔了一批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和无证照药品生产经营户。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普遍推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 C、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查办了金融、建筑、海关、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6150人,其中开除党籍137711人。被开除党籍又受到刑事追究的37790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28996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人。 D、改革体制机制制度 1.集中开展了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工作。中央和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国务院部门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89项。31个省(区、市)政府已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328个市(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全国有1435个县(市)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 3.财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县以上执收执罚部门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全国取消和废止了一大批违反规定设立的收费、罚没项目和违反规定使用的收费或罚款票据。 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116万多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或合并账户26万多个。 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2001年全国实行政府采购的金额达600多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 4.干部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进一步得到贯彻。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制度,以及干部交流、回避、重点岗位轮换等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逐步提高。 E、强化监督 各级党委对高中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加强了监督。 中央及各省(区、市)党委建立了巡视制度。中央共派出9批巡视组,对15个省(区)、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检查。 5年中,有8000多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被党纪处分。 全国普遍实行了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聘请了3万多名特邀监察员。 F、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通过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讲”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创造了一些有效形式和宝贵经验。 G、党风廉政法制建设 党风廉政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制定了一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和制度,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相适应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了一批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基础性法律和党内法规相配套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事记(1998年*2002年) *1998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召开。 *199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200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成立。 *2000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200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在金融证券等八个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工作的通知》。 *2001年4月至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中央企业工委、国家经贸委、中央金融工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中央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联合发文,推动八个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2001年5月,“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正式开通。 *2001年5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8月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地方立法。 *200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47件作品获奖。 *2001年8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决议。 *2001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与检察日报社联手,在《检察日报》设立预防职务犯罪专版。 *2001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2001年年底前,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由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 *200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分工的规定》。 *200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成立。 *200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颁奖仪式。 *2002年9月,西部地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召开。同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出全国检察机关100个预防职务犯罪的优秀检察建议。 *2002年11月,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由安徽省检察院提出的《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立法建议稿,该《条例》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大洋网讯《检察日报·廉政周刊》2月18日刊出了《党的十五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索》,总结了1997年至2002年的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A、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全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三讲”教育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检查纠正了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中央制定了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 认真清理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的问题。 县以上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对违反规定安装和购置的通信工具进行了处理。清退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占用、借用的小汽车以及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的电脑。 清理了领导干部超标准住房、违反规定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问题。 B、纠正不正之风 全国取消公路、水路收费站点4500多个,治理国道、省道“三乱”工作的成果得到巩固。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取得成效。 在农村取消了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 清理各种代币购物券(卡)180多亿元。 全国绝大多数县级以上城市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逐步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近两年采购药品金额达335亿元,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有所下降。 全国取缔了一批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和无证照药品生产经营户。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普遍推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 C、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查办了金融、建筑、海关、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6150人,其中开除党籍137711人。被开除党籍又受到刑事追究的37790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28996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人。 D、改革体制机制制度 1.集中开展了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工作。中央和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国务院部门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89项。31个省(区、市)政府已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328个市(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全国有1435个县(市)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 3.财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县以上执收执罚部门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全国取消和废止了一大批违反规定设立的收费、罚没项目和违反规定使用的收费或罚款票据。 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116万多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或合并账户26万多个。 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2001年全国实行政府采购的金额达600多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 4.干部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进一步得到贯彻。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制度,以及干部交流、回避、重点岗位轮换等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逐步提高。 E、强化监督 各级党委对高中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加强了监督。 中央及各省(区、市)党委建立了巡视制度。中央共派出9批巡视组,对15个省(区)、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检查。 5年中,有8000多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被党纪处分。 全国普遍实行了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聘请了3万多名特邀监察员。 F、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通过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讲”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创造了一些有效形式和宝贵经验。 G、党风廉政法制建设 党风廉政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制定了一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和制度,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相适应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了一批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基础性法律和党内法规相配套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事记(1998年-2002年) *1998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召开。 *199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200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成立。 *2000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200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在金融证券等八个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工作的通知》。 *2001年4月至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中央企业工委、国家经贸委、中央金融工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中央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联合发文,推动八个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2001年5月,“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正式开通。 *2001年5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8月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地方立法。 *200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47件作品获奖。 *2001年8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决议。 *2001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与检察日报社联手,在《检察日报》设立预防职务犯罪专版。 *2001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2001年年底前,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由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 *200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分工的规定》。 *200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成立。 *200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颁奖仪式。 *2002年9月,西部地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召开。同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出全国检察机关100个预防职务犯罪的优秀检察建议。 *2002年11月,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由安徽省检察院提出的《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立法建议稿,该《条例》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五年来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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