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将换工作证 老百姓监督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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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3:0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通讯员王绍华)从3月1日起,河北省检察机关人员统一启用新式“工作证”,原各级检察机关发放的检察机关人员工作证一律停止使用。 新式《河北省检察机关人员工作证》采用单卡式,尺寸为86毫米长54毫米宽。正面项目中有照片(着新式2000检察服、佩戴检徽)、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检察官等级、五位数卡号、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印膜、防伪二维数码条。整体为天蓝色,中间为镂空白色河北省地 据悉,省人民检察院已制定执行了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人员在执法办案等公务活动中,必须主动出示工作证,通报本人姓名、身份和执行检察活动的事由,并明确规定,原各级检察机关发放的工作证一律停止使用。检察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于3月1日后使用非标准证件者,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核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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