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骗子冒充“健力宝”为还债诈财百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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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7:1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刘嘉)假冒健力宝集团在京负责人,四处招摇撞骗来100多万元,为的是还债。虽然债还上了,可 这名惯骗也被崇文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55岁的哈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8年11月,哈某在担任北京世纪正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期间,谎称他兼任广州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能帮助北京中海投资管理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办理贷 款,骗取了中海公司的信任。后哈 一年后,哈某又故技重施,以广州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北京李宁广告公司副总经理的虚假身份, 骗取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的信任,谎称可帮助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办理1亿元人民币贷款,并使用北京世纪正中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及冒用北京李宁广告公司的名称,与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同时又以办理贷款需支付前期费 用为名,骗取该公司人民币89万余元,哈某又将此款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事发后,哈某逃匿被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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