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回眸:随经济快速发展 经济立法应时而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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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06: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八日电题:经济立法应时而兴 中新社记者张朔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立法亦应时而兴。 作为经济立法主要承担部门之一,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成为组织起草和提请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审议、通过法律最多的 一届。 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日前指出,本届财经委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经济立法进度加快、力度 加大、质量提高,取得实质性进展。 陈光毅列出一系列数据来支撑他的观点—— 五年来,由财经委起草或审议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经济方面的法律共二十八件,占五年来常委会全部审议法律 的近四分之一。 而在过去,财经委在一届任期内起草并由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一般只有两、三部。发展之快,堪称突飞猛进。 与此同时,立法质量也进一步提高。 本届期间起草的《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均是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其中,《政府采购法》因涉及在源头上遏制腐败而备受社会关注。该法的出台,标志中国的政府采购步入依法运行、 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具 有重要作用。 今年起施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则是一部将对中国经济发展发挥长远作用的法律。专家指出,越是发达国家越是 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该法的出台,对目前仍处于弱势的中国中小企业给予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对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也将 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国有资产法》、《企业破产法》、《外汇法》等一些发展市场经济急需的法律,也已经在本届任期内形成草 案,为下一届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间观察人士认为,这五年经济立法的实践,注重立法的本国化与国际通行做法相结合,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 有益经验;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同时,较好地防止和克服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这些做法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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