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政府为加快太阳岛整治发布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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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12:2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太阳岛的综合整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于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太阳岛综合整治有关事宜的通告》,对正在进行的拆迁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通告》要求,东起滨洲铁路线、西至202国道、南起松花江主航道、北至外贸堤及前进堤,为今年太阳岛的综合整治范围。在此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进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地类。对综合整治范围内居住在行洪区的农民,在规定的期限内搬 另悉,2月14日太阳岛综合整治改造市(区)属公企单位搬迁动员大会后,市(区)属公企单位积极行动,主动搬迁,争做奉献,到昨天下午,搬迁任务已完成过半。 (本报记者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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