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繁峙矿难两疑犯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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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12:33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薛振宇) 本报率先报道、震惊全国的山西繁峙“6•22”矿难案件调查又有进展。原山西省繁峙县黄金开发领导组副组长张建国因涉嫌受贿犯罪,原山西省义兴寨金矿矿长杨林河因涉嫌受贿犯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犯罪,日前被依法移送起诉。 2002年6月22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山西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零号脉王全全的矿井发生特大爆炸事故。为逃避责任,矿方不但不组织抢救,反而隐匿并焚烧尸体,毁灭证据。事故 6月28日,本报独家披露了“6•22”矿难真相后,引起国务院领导关注,由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山西省政府等单位成立了义兴寨金矿区“6•22”特大爆炸事故联合调查组。被矿方藏匿、焚烧的35具矿工尸体陆续被发现,证实这场矿难至少有37人死亡。 经查证,原山西省繁峙县黄金开发领导组副组长张建国在签订《委托探矿管理孙涧沟零号脉协议》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义兴寨金矿总承包人殷三、繁峙县砂河镇代堡村村民杨海龙人民币3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原山西省义兴寨金矿矿长杨林河在签订《委托探矿管理孙涧沟胪脉协议》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殷三、杨海龙人民币10万元。另外,杨林河对金矿范围内零号脉受委托探矿作业劳动安全措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存在事故隐患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涉嫌受贿犯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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