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性病广告喊停 “专家”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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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14:4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福建省卫生厅于昨日发出通知,对医疗广告的审批、发布作出新的规定,性病、癌症等疾病暂停发布医疗广告,“××博士”、“××专家”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用语将远离医疗广告。 据介绍,目前不少医疗广告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进行宣传;用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等语言宣传治愈率;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 另外,类似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乙肝,癫痫,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将暂停发布医疗广告。 据省卫生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医疗机构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按照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记分。 (本报记者 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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