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就业黑中介 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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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03:1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海霞)今后,在本市开办境外就业中介,必须经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境外就业中介将受到严 格管理、监督和检查。非法开办境外就业中介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实施〈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暂行办法》从本月15日起施行。按 照《办法》,境外机构、个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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