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责任审计3年审计领导人员199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09:3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通讯员孙承)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审计局获悉,近年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为我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提供了较为科学、量化的依据。2000年至2002年3年间,我市共审计199名领导人员,涉及202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146977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44391万元,应纠正资金金额257532万元;查出个人经济问题5383万元,国有资产减值单位20个。 据介绍,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及各种操作规程、制度和规范。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形成较为系统的法规和规范,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据悉,经济责任审计被确定为市、区两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而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是重中之重。我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三方面重点: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领导人员是否应负相关责任;领导人员任期内是否存在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领导人员本人的廉政情况。去年下半年,市审计局对全市6个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实施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各区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市审计局在审计结果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对领导人所在单位发出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和纠正意见,有些还依法做出审计决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据介绍,全市审计机关今年还将继续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尽快成立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常运作,抓紧建立健全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审计评价指标,加大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的工作力度,同时继续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
| ||